东方院史
来源: 日期:2007-02-09作者: 浏览量:
2007年2月,经省教育厅核准,学院获颁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”。2007年3月,经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,学院获颁“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”。举办单位为浙江财经学院、浙江文华教育服务有限公司。
上一条:2007年6月,浙江财经学院与海宁市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办学协议书。
下一条:2005年1月,学院通过教育部对独立学院基本办学条件、招生情况和教学工作进行的专项检查。